潮州市湘桥区设立“党内关爱资金”保障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常态化落实
发布时间:2018-07-27
新闻来源:广东组工网 浏览 :151
潮州市湘桥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完善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有关精神,探索设立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内关爱资金”,以实实在在的激励帮扶凝聚广大党员,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帮扶基础上突出正向引导。明确7种资金使用对象,在做好因病、因灾、失业、年老、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党龄40年以上生活困难老党员的关怀慰问的同时,将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年以上、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及因公致残、牺牲等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的生活困难党员或其家庭列为重点关爱对象。此外,对存在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民主评议不合格、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肃纪律的效果。 资金筹措中凝聚社会认同。采取“党费统筹、财政支持、单位为主、社会捐助”等办法,区委组织部从区管党费中拨付启动资金,并统筹相关单位多方聚力,各级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召开党群联席会等方式,宣传引领群团组织和社会进步人士,参与关爱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积极筹措党内关爱资金。半个月时间内,村一级党组织已筹集资金10多万元,接下来全区将进一步做好开源工作,探索分级投入机制,量入为出,保持资金在较高水平上的稳定。 严格程序下彰显组织厚爱。实行“个人报、支部审、党委核”的申请程序,严格关爱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党员提交申请后,党支部对申请人条件事由和申请材料等进行核实审查,然后上报上一级党(工)委。各党(工)委进行复核时须征求纪委、信访、计生、公安和民政等部门意见,在党员所辖区公示后发放资金,并定期组织审计部门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接受全体党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为防止资金标准“一刀切”,明确结合各地、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根据党员困难程度、贡献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关爱标准,最大限度加大关爱力度,有效营造起组织关心、党员暖心、干群齐心的良好氛围。 (潮州市委组织部) |
专题教育
广东动态排行榜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主办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粤ICP备0507356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