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永宁:建“十星”党员机制促党员担当作为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宁夏自治区永宁县建立“十星”党员表彰机制,使党员有目标、有动力、有责任、有担当,切实把党员管理抓在日常,作用发挥融入平常。
科学设星明标准。印发了《永宁县党员“评星定格”办法》,对评星步骤、评星奖惩以及“十星”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十星”由2个“共性星”和8个“个性星”组成。“共性星”适用于全县所有党员,包括政治坚定星、组织生活星;“个性星”结合机关、学校、农村、社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不同领域特点分类设定,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党支部按照公开承诺、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张榜公示5个评星步骤,组织党员开展“十星”评定,激励广大党员立足自身岗位,躬身实干,创先争优。
承诺践诺创星级。年初,党支部组织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岗位职责、自身特长、群众需要等,对照“十星”内容和标准,就全年履行义务、开展工作以及要办的实事好事作出承诺。承诺内容经党支部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照承诺事项和创星标准,以党员教育管理“积分”的形式,制定党员“个性化”积分标准,党组织按季度计分,从严监督管理。并通过开展“一亮二建三帮四带五评”“党员签晒红色承诺”活动等,确保党员将承诺事项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县党员承诺事项达8000多件,并通过多种形式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广泛接受监督。
分类评比激活力。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十星”内容和标准,围绕年初公开承诺事项兑现落实情况认真自查,并由党员报告履诺创星情况。支部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对每位党员进行考核打分,发放民主测评表。支委会根据测评得星和党员教育管理“积分”情况,对每个党员的格次逐个进行汇总审定,研究提出每一名党员的“星级”评定结果,并将支部班子成员、普通党员进行分类评比。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优秀党员比例不超过参评党员总数的10%,班子成员优秀率不超过优秀党员总数的30%;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优秀党员评为1人。今年“七一”前,全县400多个基层党组织11533名党员全部参加了星级评定。
典型引领促作为。“十星级”党员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当年被评为10星的,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被评为10星的,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10星的,由县委命名表彰。在建党97周年表彰大会上,县委命名表彰了263名“十星级”党员,选取不同领域30名先进典型编印制作先进事迹书籍,为全县党员跟着学、照着做提供范例。通过制作印发党员“评星定格”登记证,进行动态管理,对出现不符合“十星级”党员标准的情况,党(工)委会议研究后可随时取消;对“六星级”至“九星级”的党员,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帮助提高,鼓励他们争先创优。对“五星级”及以下的党员,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组织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结对帮教等措施,促进转化提升。